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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介紹
一、概述
本系列標準物質為土壤有效態成分分析標準物質,樣品詳見表1。樣品經篩選、除雜、于燥、粗磨、細碎,過篩混勻后,分裝于高密度PET瓶,60Co 滅菌,保存于陰涼干燥處 
二、預期用途
本標準物質可為土壤樣品分析測試的方法驗證、質量控制、能力比對等提供相應的支持,也可供分析類似物質使用。
三、均勻性和穩定性
樣品均勻性和穩定性良好。隨機抽取30個包裝單元,從瓶中樣品的不同部位進行2次重復測量,分析方法以ICP-MS、AFS等為主, 經檢驗,樣品均勻良好。
四、定值測試方法
本系列標準物質采用多家實驗室協作的定值方式,分析方法包括 ICP-MS、ICP-OES、AFS、ES、VOL、ISE等不同原理方法。方法見表1。



五、計量溯源性
1、使用的計量器具均經過檢定或校準,校準溶液均為國家有證標準物質
2、選用的測量方法能滿足定值工作的計量學要求。
3、采用同類型有證標準物質對測量程序監控,以保證分析結果準確可靠。
六、標準值與不確定度
本標準物質采用行業標準和成熟、可靠的分析方法進行定值,取算術平均值作為標準值。不確定度為擴展不確定度,包含因子取k2。量值匯總見表2。
七、運輸和貯存條件
1、本標準物質包裝為PET塑料瓶,包裝規格為500g/瓶,發放給用戶時,樣品可用普通快遞進行運輸。
2、樣品應保存于陰涼、干燥、通風處
八、使用說明
1、本標準物質樣品未開封前存儲于陰涼、干燥條件下,開封使用后立即蓋緊密封,放置于干燥器中保存,防止受潮。
2、用潔凈的工具取用標準物質樣品,取出的樣品不可倒回。
3、本標準物質樣品可直接使用,不需要再做進一步的處理,如粉碎研磨、烘干等。
4、本標準物質僅限實驗室使用。
5、最小取樣量見表2。

九、合作定值單位
青海省地質礦產測試應用中心
陜西省地質調查實驗中心
黑龍江省地質礦產實驗測試研究中心(自然資源部哈爾濱礦產資源檢測中心)
農業農村部環境質量檢驗測試中心(天津)
湖南省農業科學院農化檢測中心
陜西省地質礦產實驗研究所有限公司
安徽省地質實驗研究所(國土資源部合肥礦產資源監督檢測中心)
四川省耕地質量與肥料工作總站
甘肅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三地質礦產勘查院
湖北省地質實驗測試中心(國土資源部武漢礦產資源監督檢測中心)
天津市地質礦產測試中心
遼寧省地質礦產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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